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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出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中,除了广大教师最关注的评聘方案的具体内容和职务级别的变动之外,里面却隐藏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评聘统一”的问题未被人注意。
《意见》一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是改革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是改革的组织实施。
很显然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是指导性意见和组织方式,是写给教育主管部门的,而第二部分是核心,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第二部分一共分为四个内容: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通过《意见》我们可以知道前三个内容还都属于比较虚的,仅仅是一些意见和建议。第四部分才是比较具体的而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的。一共分为7条,篇幅也大于前面三个内容的总和。由此可见,此次中小学职称改革的核心在于职称评聘和岗位如何结合。
长期以来,大家对职称知道最为诟病的就是高级职称干着初级职称的活,甚至不干活,以至于有水平的教师无法评上高级职称。而这一次似乎有决心打破岗位和职称评聘分离的问题,似乎有高级职称在高级岗位上的倾向,但是从细则来看却又存在很多问题和漏洞。
首先,在《意见》中,我们看到仅仅是在第二部分第四条仅仅只有第二款谈到“防止在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这里对于评、聘二者之间的关系阐述的不是那么完善。
有岗不聘的“岗”没有一个很好的定义,也就是说,我们无法区分什么岗位是高级岗位,也不知道高级职称的岗位需要完成什么职责。我们很难说高三的语文教师为什么一个是高级职称一个是初级职称到底是怎么造成的。或许,我们会说这就属于“有岗不聘”,但是校长可能会说,我们高级职称的岗位已经没有了,甚至连中级职称的岗位都没有了。所以在岗位职责不清晰的情况下,有岗不聘事实上是一个虚无的东西。当然也可能会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无法胜任教学任务,校长让其承担图书管理之类后勤工作,这事实上也是一种有岗不聘的变形。
其次,比“有岗不聘”更为恶劣的“无岗不评”。由于我们的职称岗位事实上是和人挂钩的,当高级职称的人够了,那么这个学校无论有多么牛的老师,都不可能再参加高一级的职称评比了。此时的岗和职称数目是一样的。这或许是教师更为诟病的,明明自己干的多,且水平比较高,教学效果比较好,就是因为老教师们没有退休而无法参加职称评比,此时职称所代表的高水平的专业水准也被人质疑了。
职称和岗位是分离还是统一,取决于职称的定位。
职称是不是代表着比较高的专业素养,如果是的话,那就不应该有名额的限制。甚至不应该有职称工资,毕竟工资是劳动所得,而职称工资则违背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职称如果是一种岗位,那就意味着职称就应该是可上可下的,在什么岗位就是什么职称。当然这对教育主管们的要求就比较高了,如何把学校岗位分出来个一二三等估计是相当困难的。
职称和岗位的分离事实上是近些年来对“职务制度”的扭曲,因为我们本来就没有职称制度,过去一直都是职务制度,也就是说职称是和岗位统一的,只是上去了的不愿意退下来,又不想承当更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所以职称和岗位就分离了,想想我们上海市教育局激励教授上课的荒唐规定,就制度岗位和职务分离所带来的危害有多么严重。
但是,名不正则言不顺,尽管这次《意见》意识到了职称和岗位的关系是教师职称改革的核心问题,但是却依然痴迷于“技术”问题,而不愿意真正直面职称与职务的关系问题。或许只有职称回归职务的名称之后,教师职称改革才算有可能有大的突破,而不是在评聘方法上寻求突破。(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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