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无法履行监护权,独居留守儿童是数量更大的“事实孤
时间:2015-10-17 16:44|来源:|作者:|点击:
次
独居留守儿童是一类“事实孤儿”
在2006年民政部等15部门发出《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中,“事实孤儿”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一次被官方正式使用。按照学者的定义,“事实孤儿”是指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虽然没有死亡或失踪,但是事实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或履行监护权的儿童。主要包括三类,一类是由于父母入狱而形成的,一类是由于父母离家而形成的,一类是由于父母疾病而形成的。
如果从提供经济支持的角度看,独居留守儿童(无长辈照看,跟兄弟姐妹一起或独自生活)的父母外出打工,就是为了给孩子提供经济支持,很多家长也会按月给孩子寄钱,这些独居留守儿童不应该算作“事实孤儿”;但如果从被照料和监护的角度看,独居留守儿童的父母根本无法履行抚养监护义务,也没有其他成年人代为履行,这些孩子实际上就是一种“事实孤儿”。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针对文章有什么问题或有错误之处,请与我们联系(0311-80802030)
更多精彩内容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www.sjzok.net/api.php?mod=js&bid=208"></script>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var contentid = 146287;</script>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id="callback_js"></script>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data/moodrank/1.js"></script>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data/js/comment_setting.js"></script>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