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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首尔地区法院11日裁定,软件业巨头美国微软公司违反韩国反垄断法规,原因是它把一些程序捆绑在“视窗”计算机操作系统中。
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两家韩国软件企业Digito.Com和Sanview Technology Inc.曾起诉微软公司,称微软把即时通讯软件和媒体播放软件同“视窗”操作系统捆绑销售的做法损害了它 们的利益。两家企业各要求微软赔偿300亿韩元(约合2400万美元)和100亿韩元(800万美元)。
首尔地区法院11日在裁决书中写道:“微软捆绑相关程序的销售行为违反公平竞争法规,滥用它的市场支配地位。”
不过,法院驳回上述两家韩国软件企业的索赔要求,理由是缺乏证据。
“这两家企业从市场出局,原因是缺乏价格竞争力或海外业务失败,”裁决书说,“尚未证实这些损失同微软相关。”
2006年,韩国金融监督部门对微软公司处以330亿韩元(2640万美元)罚款,同时要求微软公司把MSN Messenger和Windows Media Player同“视窗”操作系统分开销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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