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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金所昨日发布的《关于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首批上市合约为2010年5月、6月、9月和12月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中金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工作日宣布。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5月、6月合约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5%,9月、12月合约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8%;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5月、6月合约为挂盘基准价的±10%,9月、12月合约为挂盘基准价的±20%。
《通知》明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暂定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交割手续费尺度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一;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发布单边持仓达到1万手以上和当月(5月)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持仓量。
此外,《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要当真做好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各项预备工作,确保沪深300股指期货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
股指期货在我国已经由8年多的研究酝酿和4年的扎实筹备。2006年2月8日,中国证监会成立股指期货筹备领导小组。同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0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国务院原则同意推出股指期货交易。此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同一部署,中金所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全面推进股指期货上市的各项预备。目前,中金所已顺利完成技术系统上线切换和各项测试演练,一一协调落实分级结算业务,总体来看,上市前的各项工作开局进展顺利,预备基本停当。
中金所表示,将会继承按照“高尺度、稳起步”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上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各项预备工作,留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泛起的市场风险,确保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在上市初期,中金所对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尺度、交割、市场监控等方面和环节将从严要求,切实防范市场操作。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