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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2010年CPA新政实施导读篇
第一章 2010年CPA考试改革纲要
根据中注协发布的改革方案,从2010年开始,所有考生都将按照新考试制度的规定参加CPA的考试。
一、关于考试层级
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分为“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综合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层级 | 阶段 | 主要测试考生 |
第一层 | 专业阶段 | 1.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 2.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 3.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
第二层 | 综合阶段 | 1.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 2.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 3.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 |
二、关于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科目设为“6+1”模式)
阶段 | 专业阶段(6科) | 综合阶段(1科) | |||||||||||
科目 |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综合测试 | |||||||||||
重点 提示 | 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测试的内容: 1.考生应当具备的包括企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管理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 2.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 | 1.主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 2.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 3.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术和应用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企业管理技能等。 | |||||||||||
成绩 有效 期 | 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考生通过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后,取得长期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书”。 | 考生通过综合阶段科目考试后,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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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实务经历要求
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对实务经历的要求。拟在考试制度中增加对考生实务经历建议性要求。
鉴于基础:现行《注册会计师法》未明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有实务经历的要求。 明确要求:仅明确了申请注册的实务经历要求,即,“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在考试制度改革中,拟向考生提出实务经历的建议性要求。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建议其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
四、形式分析
利好消息的是,根据2009年CPA考试测试的难度,相对于老考试制度下,各科的测试难度都有所降低,主要体现如下:
在新考试制度下,各科目测试中去掉了判断题型的测试,并且考试综合难度也有所降低。
未知消息是:增加了一门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到底测试什么,测试难度多大,中注协目前还没有发布相关的样题,所以目前还没法把握。
但CPA考试毕竟还是CPA考试,不会轻轻松松让考生朋友们拿到证书的,所以,既然大家准备参加CPA考试,就要下定决心,克服万难,坚持再坚持,预祝大家最后都能拿到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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