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欢迎访问风云网--笑看风云,尽知天下
《意见》首先确定了2010年石家庄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目标:全市新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建成一批标志性项目和龙头企业。其中,全市新增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5家,市级20家。市级5个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基本成型,30%的农村县(市)区建起农产品加工园区。“一村一品”建设比上年增长10%以上,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户均收入比一般农户高出20%以上。
该市年内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担保机制试点工作。筹备组建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协会,由协会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基金公司,为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资金互助等服务,拓宽龙头企业融资渠道,试点资金将根据情况逐年增加。
《意见》指出,为实现两年的发展目标,石家庄市将按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逐年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每年选择20-30个项目,依据项目投资规模、建设档次、创新水平、市场前景、带动农民增收能力等情况,分档次予以贴息支持。贴息补助金额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最高不超过50万元。新开办的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龙头企业,5年内,前两年实际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市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企业;后三年按50%返还企业。新建5000万元以上项目以及龙头企业新上市级重点项目,按照银行贷款利息额给予10%的贴息;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按照项目银行贷款利息额(扣除省和国家的贴息)15%贴息,贴息期限2年。
此外,该市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采取的助推措施还有: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每年选择5-10家生产、加工企业,视情况给予30万元-50万元进行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支持企业争创名牌,视情况给予20万元或50万元一次性奖励;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龙头企业,在当年新增岗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支持企业自建基地,对企业自建和通过股份制建立的种养基地、蔬菜基地连片面积300亩以上,果品基地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养殖园区当年完成投资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