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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的规定,一所普通学校可同时选择几所职业学校,一所职业学校也可同时接纳几所普通学校结成互助对子。结对后,职业学校将向结对的普通学校无偿提供学校骨干(特色)专业实验、实训场地、图书馆(室),为学生开展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提供物质条件,也为普通高中学校实施新课改,开设通用技术课程提供兼职专业教师和必要的教学设施。
普通学校将与结对职业院校共同在初、高中阶段开设专题讲座,渗透职业教育,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设计。与职业学校结对的普通高中学校,对无意参加高考的学生可在征求学生意见基础上,随时推荐学生到中等职业学校接受1—1.5年的学习。
同时,与中等职业学校结对的初中学校,应当在初一、二年级不定期举办与职业教育相关内容的讲座,如《务工指南》、《公关礼仪》、《就业与创业》、《职业指导》、《人生规划》等,可组织学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可在摸底调查、充分征求学生及其家长意见基础上,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对不预备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组建职业教育预科班,待学生通过毕业考试后直接免费升入学生自主选择的职业学校学习。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教学上相互借鉴外,结对学校之间还将通过开展艺术节、体育节、技能节、读书节等大型节庆活动,促进职普学校间师生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实施这一政策,将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特有的专业优势和教育资源优势,与普通教育中的劳动技术教育课程或通用技术课程相结合,使职业教育的就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升学教育相互渗透与融合,实现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