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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缓刑期内又犯案
李华和李天是一对双胞胎兄弟,今年均19岁。4月13日18时许,李华骑电动车带着朋友石某到某学校去找女友刘丽。在学校门口,二人碰上了刘丽的前男友孙雷,并与其发生争执。李华从电动车后备箱里取出一把砍刀,把过来找孙雷的程某左臂砍伤。经鉴定,程某的伤构成轻伤。
砍完人,李华开始后怕。2009年,他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也就是说,他现在还在缓刑期内,却又犯案了。
双胞胎弟弟去顶罪
事发后,李华赶紧回打工的地方找到弟弟,把伤人的事说了出来。“弟,你帮我去投案自首吧。”兄弟俩一番商量后,李华意识到他不能再犯事,否则肯定得重判,于是他建议没有前科的弟弟去顶罪。
李天想想自己和哥哥是双胞胎,长得也挺像,就同意了哥哥的建议。李天向哥哥问清楚案发时的细节后,于5月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砍人的肯定不是他”
李天投案后,在场的证人进行了辨认。很快就有人提出,当时“砍人的肯定不是他”。证人提出,虽然二人长得比较像,但是砍人者比李天要胖,肚子也更大些。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办案民警又对李天进行了讯问。“不是我砍伤的人,是我哥把人砍伤的。”很快,李天承认了替哥哥顶罪的事情,之后李华被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李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李天为使哥哥逃避法律追究,而冒充哥哥到公安机关投案,涉嫌构成窝藏罪,也被提起公诉。
说理说法 替人顶罪将涉嫌窝藏罪
办案检察官刘霞介绍,《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弟弟李天向司法机关提供假的证明包庇哥哥的犯罪行为,显然已经构成窝藏罪。
而哥哥李华,在缓刑期内又重新犯罪,按照刑法规定将被撤销缓刑。几句谎言,让兄弟二人一起被起诉。哥哥李华也许并没想到,自己的“一时聪明”会连累弟弟。而弟弟李天更没想到,自己的“义气”竟使自己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