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搬家公司不得以协会名义控制价格
时间:2015-10-13 14:06|来源:|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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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搬家公司集体涨价一事,石家庄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近期进行了调查。虽然从调查结果看,该事件目前不能定性为行业垄断,但借此机会对各搬家公司提出告诫,不得以会议、协议、口头约定等形式串通价格。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人表示,搬家行业的价格为市场调节自主定价,随着市场供需的变化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通过连日来的调查,能够定性为串通涨价、行业垄断的关键证据难以取证。如:组织会议发起人或组织、会议主题发言稿、或各搬家公司接到的涨价通知等内容无从查出。因此,目前不能定性为行业垄断。
为防止行业垄断、串通涨价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根据《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对搬家公司发出了《提醒告诫书》:经营过程中的价格行为不得以协会和组织的名义垄断行业,控制价格;不得以会议、协议、口头约定等形式串通价格;不得以威胁、骚扰的非法手段排挤同行;不得不履行搬家行业规则;不得不履行服务价格承诺。
如果违反提醒告诫事项,将受到严厉处罚。有行业垄断、串通价格行为的,除责令改正外,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价格欺诈行为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要求,各搬家公司立刻进行自查自纠、自我整改;如果发现仍有价格违法行为的,经查实后将一律按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