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1月1日,石家庄市交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道路‘四乱’综合整治大会战”。其中,首次提出对于停放在“禁止停车”、“黄色网状禁停区”等禁令标志、标线处车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定进行计分处罚,并录入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11月19日,市交管局公布了市区新增电子警察位置及功能,部分路段车辆违停将被抓拍,然后按扣3分、罚100元处罚!
是不是所有违停行为都会被记分处罚了?市交管局法制处负责人表示,并不是所有乱停乱放行为都会被记分处罚,只有停放在“禁止停车”、“黄色网状禁停区”等禁令标志标线路段的车辆,才会因“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而被记分处罚,即罚款100元同时扣3分。而没有在上述禁令标志标线的区域乱停车,仍是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
两种行为都是乱停乱放,为何处罚不同?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停车规定且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将此条具体规定为罚款100元。此前司机没有在正规车位停车会被罚款100元、不记分,法律依据就来自于此。
而设置“禁止停车”、“黄色网状禁停区”等禁令标志标线的区域,均为交通严管区域,如火车站、客运站、大型商超周边、人流量大的生活小区周边等,交通状况本就复杂,在这些部位乱停乱放,违规程度更高,会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及畅通。在禁令标志标线处停车的行为不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般性规定,同时还违反了交通禁令标志。按照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其中“附件2”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所以在禁令标志标线处乱停车的车辆,不但要罚款100元,还要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