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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救助日益关注“支出型”贫困群体

时间:2015-10-13 13:40|来源:|作者:|点击:
  新华网上海7月6日电(记者 卫敏丽)用一条最低收入线作为甄别困难人群的标准,是社会救助的通常做法。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家庭因为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了家庭支出过大,远远超出家庭收入的承受能力,实际生活水平处于绝对贫困状态。

    记者6日从2010年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了解到,从2007年开始,中国开始逐步关注“支出型”贫困群体,一些地方将其纳入制度保障范围,或者对其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困难,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目前从总体上讲,中国社会救助供给相对不足,部分地区社会救助供给严重不足,管理服务能力不能适应救助制度,这些都需要我们着力研究解决。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民政部正重点研究对困难群体实施重、特大病救助这一课题。下半年,民政部将继续推进对“支出型”贫困群体的救助工作,并启动扩大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试点工作,密切关注物价波动,适时调整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水平。

    为了破解“支出型”贫困难题,各地纷纷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各种解决办法。上海市推出了试点制度性解决方案。拟选取1-2个区的街道,试点将支出型贫困群体纳入基本生活救助体系。改变以往仅仅根据收入来认定贫困的办法,以家庭实际生活支出和医疗、教育等重大刚性支出为指标,形成新型的核贫指标体系和操作性办法,从而使支出型贫困群体救助形成制度性安排,确保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

    江西省全面建立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并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今年3月,大连市民政局、财政局出台了《大连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该项制度出台以后,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以及各类遭遇重病、意外事故、天灾人祸等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实现了全员救助……

    今年上半年以来,中国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又有新的提高。全国各类救助标准均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经常性生活救助对象达到785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86%;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已在10多个省(区、市)初步建立。

    上半年,民政部不断深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全国已开发45000多个社会工作岗位、已成立400多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

    所谓社会工作,是指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职业活动。社会工作在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历史,社会工作者具有很高的职业威望和社会地位,被誉为“社会工程师”。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今年下半年,民政部将积极推动《国家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出台,指导第二批试点地区和单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制定服务标准,实行岗位聘任,落实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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