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厂新排放标准实施推迟至2020年
时间:2015-10-13 07:43|来源:|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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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议会近日通过决定,使用化石燃料的电厂可以到2020年6月才履行欧盟新近通过的工业排放新规定。
到2016年,新规定将取代现有的《大型燃烧设备规程》(LCPD),要求企业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
据英国《独立报》报道,2016年后,能源公司必须安装减排设备,以达到新标准的要求。但欧盟也对企业作出了一些让步,如企业也可以选择在2023年底或者发电17500小时后关闭,以两种条件先满足者而定。此外,还有所谓的“过渡性国家计划”,使企业在2020年之前,在减排方面享有更大的灵活性。
新规定的起草人霍杰克·拉默(Holger Krahmer)认为,以上的机动条款是公开透明的,但过多的让步对较早采取减排措施的国家不太公平。
英国的能源公司表示,为了保证供电安全,政策必须有灵活性。到2016年,英国大概有15%的电厂要关闭。如果新排放标准不能放宽到2020年,四分之一的电厂将被迫关闭。
作为欧洲最大的煤电厂老板,奈杰尔·博德特(Nigel Burdett)认为,新的标准做出了合理的让步,给了公司合理的时间来调整,否则大部分企业2016年就要关闭,同时还有效避免了2023出现供电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