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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运管处称,拒载是指出租车司机停靠,并且询问了乘客的要求后给予拒绝
正在审议中的有关条例草案规定,拒载是司机“待租时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或“中途驱客”
一些街头被访者认为,应当把“拦而不停”算作拒载,以保障困难乘客的利益
市民王先生:我今年70多岁了,前几天骑自行车到医院看病,回来的路上感到身体不舒服,就打算打车回家。可是我站在路边,一连拦了4辆出租车,却没有一辆停下。这些车都亮着空载的牌子,为什么不拉我呢?我把情况反映给运管处,但运管处说这不能算拒载。明明空着车没拉我,为什么不算拒载?我感到很疑惑,运管部门的这个规定是不是该修改完善一下啊?
■市民遭遇
患病老人打不上车
王先生家住省会青园小区,患有心脏病。前几天,他独自骑车到医院治疗脊椎病,当走到河北大剧院附近时,突然感到胸闷。“我怕再骑车前去,心脏病就要犯了,就停下等在路边打车。”王先生说,可是接连过去4辆空载出租车,都对他的挥手视而不见,疾驶而过。
“明明看到我拦车了,又不是禁停路段,为什么不停车,这不是拒载吗?”王先生感到很疑惑。
■部门说法
“拦而不停”不属于拒载
不载客是否就是拒载?带着王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石市运管处,组织人事科科长杨涛介绍,按照目前运管处的执法标准,出租车司机停靠并且询问了乘客的要求后给予拒绝的,才能算是拒载,而王先生遇到的“拦而不停”不能归为拒载。
杨涛分析说,司机“拦而不停”可能是有“交班、加油、急事等情况”而暂时不能拉客。他表示,不排除个别司机因害怕承担风险,故意不载客的情况,但运管部门无法取证、界定并作出处罚。
“拒载草案”尚未实施
昨日(11月26日),记者查阅了目前正在实施的《石家庄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五条第八款规定,严禁强拉或拒载乘客。该办法并未对拒载的定义作出解释。
2008年10月,石家庄市人大审议了《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在营运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拒载:车辆待租时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无正当理由中断运送服务的。该草案已公布并征求市民意见,目前尚未正式实施。
■街头采访
“拦而不停”应当算拒载
昨日,记者针对关于拒载的规定,在街头进行了随机采访。一些市民认为“拦而不停”的出租车司机也应该算是拒载。
“对于出于故意的‘拦而不停’,司机不但有道德上的缺失,也是钻了执法上的空子。”市民齐晓娜说,“一些出租车司机感觉拉活儿不划算,就会径直开走,这对一些生病或行动不方便的困难乘客不公平,所以应该对这种行为进行制止。”
市民李女士表示,应当把“拦而不停”规定为拒载,“如果司机真的有事,就应该停下来向乘客说明情况,取得谅解后才能开走,否则乘客有理由按照拒载投诉。”
■文/记者 高振燕 通讯员 王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