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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行唐县独羊岗乡柏扒村,46岁的妇女仝翠芬脚踝上缠着厚厚的绷带,躺在自家床上疼得不停呻吟。4月5日,她到该县卫生局的拆迁工地砸钢筋时,从房顶上掉了下来,被水泥块砸成重伤,由于治病钱不够,只能回家养着。她的家人认为,在此事中,该县卫生局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砸钢筋从房顶摔下
5月27日上午,仝翠芬的爱人、45岁的靳小四看着床上的妻子,黝黑的脸上布满愁容。他介绍说,今年3月底4月初,位于康乐街上的县卫生局拆迁,东南角的房屋因为距离高压线较近只拆了一半,附近一些居民到此砸钢筋卖钱。由于家庭条件困难,4月5日上午仝翠芬也去砸钢筋,当时现场还有七八个人。
“上午11点多,她想到房顶上看看有没有钢筋,可刚上去房顶就塌了。”靳小四说,仝翠芬和房顶一起掉下来,浇注房顶的大片水泥块将她压在下面,附近群众搬起水泥块将她救出。经医院检查,仝翠芬骨盆三处骨折,踝关节两处粉碎性骨折。
卫生局是不是
该承担责任
仝翠芬在行唐县医院住了将近一个月,医药费花了近18000元。由于再也拿不出钱,她只能在5月初回家养着。靳小四是个残疾人,不能干重活儿,仝翠芬本来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她也躺下了,庄稼没人管,两个孩子上学的费用也没了着落。更让靳小四着急的是,女儿过几天要参加高考。
“在我妻子受伤这件事上,县卫生局是有责任的。”靳小四告诉记者,县卫生局的拆迁工地上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也没有禁止进入或提醒危险的标识。而据他了解,事发时县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就在现场,他们也没有制止砸钢筋的人。
当时的目击者、行唐西关的马先生证实,仝翠芬出事时,县卫生局的七八名工作人员正在现场丈量土地,自始至终没人制止砸钢筋的人进入拆迁工地。
27日中午记者看到,事发工地上仍然没有任何安全保护设施或警示标识。
县卫生局:
如果有责任将赔偿
为了给妻子讨一个说法,靳小四先后多次找到行唐县卫生局和信访局。曾在县信访局接待他的该县副县长赵海军也做出过批示,要求县卫生局调查处理此事。但县卫生局调查后,没有答应给靳小四赔偿。
27日14时40分许,记者陪同靳小四来到县卫生局。该局苑局长表示,只要相关部门给出一个结论,证明卫生局确实有责任,他们就肯定赔偿。
律师:
卫生局应承担责任
昨日下午,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郭彦卫律师表示,在此事件中,行唐县卫生局作为拆除作业施工人,没有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封闭施工现场,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施工方显然未能尽到施工安全管理注意义务,存在过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作为成年人,应该有保护自身安全的意识,受害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