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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任两会提案:缓征铅蓄电池消费税

时间:2016-03-05 09:04|来源:|作者:|点击: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提前向和讯披露了今年的两会提案。在这次17项提案当中,他再次提出缓征铅蓄电池消费税。他认为,针对电池生产商征收消费税,非但无助于解决真正的环境污染问题,而且将使正规的铅蓄电池企业陷入严重的生存危机。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 张天任

其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早在2015年1月26即联合发文指出:“自2015年2月1日起,将对各类电池征收消费税(部分电池免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铅蓄电池自2016年1月1日起征收。”而这个办法将在这个月开始实行,同时,电池生产厂商需要补缴一月与二月的税款。

目前电池企业普遍面临着成本过重、利润微薄的窘境,需要政府通过积极的财税政策,为企业“减负”。对电池企业而言,当前最迫切的,是停征、缓征或差异化征收电池消费税。

作为人大代表的张天任对此表示,对于国家注意到电池对环境的污染情况表示赞赏,然而通过目前“以税代管”的方式来约制电池生产商,对于环保并没有很大的作用,而且这必将助长一些偷税漏税的电池生产商。而且,这将违背“为企业降成本”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初衷。

因此,张天任提议应对企业对环境的污染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必须具备科研层面的污染排放数据支撑,在调研结果出台之前,建议缓征消费税;如果继续征收,应差异化征收,对那些回收电池的企业实行即征即免,对那些不履行回收责任的企业进行征收。征收时可以国家层面的铅蓄电池回收监管项目为主,进行实际回收量的核算。

其实,据张天任透露,铅蓄电池真正的污染风险主要存在于回收环节。然而,我国尚未建立政府层面的规范回收体系,每年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数量超过330万吨,正规回收的比例占电池总产量不到30%,污染巨大。在张天任看来,现有电池消费税只是对电池生产企业“以税代管”,无助于有效解决现有铅蓄电池行业的环境污染,不利于大型骨干企业的转型升级,并未实现消费税征收的真正目的。

为此,张天任建议,要停征,缓征消费税。如果确定要征收,那么对主动进行电池回收,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税收,或探索即征即免的模式来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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