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欢迎访问风云网--笑看风云,尽知天下
案件背景:亲自组织赌博 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去年世界杯期间,北京警方查获一个涉嫌组织赌球的团伙。嫌疑人之一的郭美美承认,她通过网络下注参加赌球,为牟取暴利开设赌局,亲自组织赌博,并承认其长期参与赌博活动。
据警方调查,郭美美曾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
据悉,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门赌场认识了一名外籍职业德州扑克赌徒康某某,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北京同居。2013年2月,郭美美与康某某策划在北京开设赌场,由其生活助理吕某某出面,在朝阳区北京公馆西塔楼以月租1.9万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设赌。
随后,郭美美及康某某购置赌桌、筹码、POS机,聘请专业发牌手,之后由郭美美打电话或微信等形式邀请赌客,郭抽取3%至5%的返点作为“抽水”,并找专人负责赌资结算。
据警方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每场赌资金额都上百万元,其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去年8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8月20日该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律师分析:郭美美最高面临十年刑期
第三方律师庞理鹏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从此前媒体及有关部门披露的情况来看,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本案距离开庭的时间应该不会太远了。如果郭美美最终被认定犯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