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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资费决定权交给企业了,那就由企业去决定,监管部门即便有自己的意图,也要通过交流推动的方式,以平等的姿态传达给企业,在是否取消漫游费的问题上,工信部的表态可谓有理有节,展示出简政放权的大度与风范。但是,也给民众留下了产生疑问的空间:既然能在其它资费上可以定下降费比例和时间表,为什么说到漫游费时却又不能了呢?取消漫游费在技术上并没有难度,而且近乎零成本,漫游费的收费理由也更加站不住脚,本当更容易取消,工信部为何偏要先难后易呢?换言之,取消漫游费这样简单的事情都不能够先做好,完成其它难度更高的目标,又有多少保证呢?工信部对待不同问题的不同表态,即便不是逻辑上难以自洽,也至少给人感觉,在“取消漫游费”的问题上不是那么积极有力。
如果取消漫游费,将有近6亿电信用户因此受益;反之则是,倘若不取消漫游费,6亿电信用户都会因利益受损而不满意。那么,工信部为何宁愿得罪6亿多天下人,也要尽量去“尊重”电信企业的资费决定权呢?这并不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而是漫游费涉及到电信企业实实在在的利益。据粗略统计,每年电信企业要收取近百亿移动漫游费。众所周知,漫游费迄今已近零成本。这亦即是说,近百亿的移动漫游费,是电信企业的纯利润。一本万利的收费项目,自然要被视为禁脔,轻易难以撼动。在技术层面,取消漫游费是很简单的事情,但从利益的层面,取消漫游费是真的比网络“提速降费”要难。因此,局外人看工信部是先难后易,而实际上,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工信部许下年底网络“提速降费”的诺言,却搁置取消漫游费的议题,还真真是先易后难的选择。
然而,无论有多少不足为外人道的难处,对于消费者而言,“国内漫游零成本仍收费”始终是道过不去的坎。这不仅悖逆服务价格的基本形成原理,更是无视消费者的权利诉求,还是对全国信息流通设置了不必要的障碍。可以说,电信企业为了一己私利而有损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有恃无恐,甚至工信部都似乎束手无策,无非是凭借了其垄断地位。国内的三大电信服务运营商,虽说存在市场竞争,但竞争并不充分,价格垄断的事实时常可见。监管部门不能简单因为资费决定权交给了企业就听之任之,而是更要站在居间的立场维护公共利益。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客户投诉,依据《反垄断法》,分别对几家运营商都进行了价格垄断调查,也正是在此压力下,运营商提速降费才相应有了更大的动力。由此看来,加速取消漫游费的进程,也不能单纯指望工信部去进行可行性研究,还需消费者通过法治的途径去推动,才会变得更容易。运营商也只有在市场与法治的规制下,才能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与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