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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连降22年。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剔除统计口径变化因素,劳动报酬占比下降并没有数据显示的那么大。
扣除统计因素后,1993年—2007年间,劳动者报酬的实际降幅为3.46个百分点,年平均降幅为0.23%。
据《人民日报》
“统计口径”这种专业术语,一般人是很难看懂的,这种深奥的问题,还是留给专家、学者去操心吧,我们只看结论:GDP在上涨,劳动者报酬所占比例却逐年下降——甭管降幅是像全总负责人说的那么大,还是像财政部官员说的那么小,总之是在降。
换言之,劳动者跑不赢刘翔,也没跑赢GDP,而且被越落越远……不论落下了50步还是100步,都让人笑不出来。
令人欣慰的是,很多地方已经采取了行动。据 《中国经济周刊》报道,近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涨”声一片,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过20%。
不过,调整最低工资的效果,恐怕只是帮那些被GDP落得最远的人跑快一点,别和“大部队”离得太远。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这当然是一件大好事,但是对于整个“大部队”的行进速度,恐怕没有太大的帮助。
更何况,《中国经济周刊》还说,为了削减人力成本,各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往往会成为一些企业为员工设定的标准工资……
辛辛苦苦做了一个大蛋糕,如果自己分到的越来越少,做蛋糕的人还能保有多少工作的热情与动力?显然,要想让GDP持续增长,想让经济发展更有后劲,就必须给劳动者涨工资!
但是除了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政府似乎不能强令企业增加自身的人力成本。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虽然在两年之前就已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但是每一个职场中人都明白,这样的制度要想实现并不容易。
面对困难,专家、学者们与其在一些具体的统计方法、统计数据上争来争去,不如求同存异,一起想办法来解决大家都看到的问题。
例如,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近日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了一种做法:“工人找你谈,企业主可以躲着不谈;不谈可以,工资就可按当地GDP加上物价水平涨,逼着企业主回来谈。”
如果所有企业,尤其是正在盈利的企业,给打工者的工资都必须按照GDP和CPI(消费者物价指数)来上涨,我们就可以赢在起跑线上。或许这样一来,富士康的“N连跳”也可以画上“终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