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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为何欠的“一屁股两肋巴”?

时间:2015-10-12 11:26|来源:|作者:|点击: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会不会成为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爆发点?日前,高盛发布了中国已成“负债”大国的报告。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近日在首届中国金融安全高级人才开发论坛上表示,虽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值得高度关注,但“不认为这有现实的风险爆发可能”。(5月17日 《第一财经日报》)

    此前曾有报道说,地方融资的债务风险是备受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由财政部牵头制定的关于“地方融资平台相关监管意见”,其中部分条款受到来自地方政府的抵制,该意见将延后发布甚至可能“夭折”。如今,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公开否认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爆发可能。并称中国政府的资产非常多,土地是一方面,另外还有很多可变现的国有资产,一旦需要可以变现。相关部门对地方融资风险如此“胸有成竹”,地方融资平台监管意见难产并不难理解。

    问题是,地方融资的债务风险真的就没有爆发可能吗?政府有土地可卖,有国有资产变现,或许是事实。但是政府过分依赖土地财政,弊端显而易见:助推高价高企,增加征地、拆迁矛盾,造成国有资产缩水甚至流失。不知徐林司长以为然否?

    业内人士曾指出,一些地方政府依托政府融资平台等方式过度举债已接近极限,债务率已高达150%以上,个别县市债务率已经超过400%。这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数据。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急速膨胀,显然不是什么好事。尽管徐林司长否认债务风险爆发可能的本意并非否定债务风险监管,但是会给某些地方政府继续大举借债融资的误导。

    其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并不合法。《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而且,地方政府以财政作担保融资的做法违反了《担保法》“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的规定。地方以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等主体担保借债,破坏了国家正常金融秩序,其实质是非法集资。

    地方政府热衷举债,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当前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政府为民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需求不断提高,在公共财政有限的情况下,客观上推动了政府举债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二是个别地方的干部为了快出政绩、多出政绩,急功近利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顾现实条件,提一些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不惜大肆举债,大拆大建,甚至拆迁新建小区打造 “政绩工程”,造成政绩包袱。

    有报道指出,在我国662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存在诸如“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高尔夫球场”、等政绩工程,其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负债。国家级贫困县海南陵水县拟定建设10个高尔夫球场就是佐证之一。

    在满足民众需要的招牌下,地方政府负债率过高,欠债不还,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甚至危及社会稳定。为了还债,有的地方不仅没有钱用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还想方设法在公共服务和集体福利中偷工减料,拖欠职工工资,乱收费、乱摊派。有的地方甚至不顾民众反对二次卖地。

    但是由过度负债支撑起来的“政绩工程”为某些官员带来了“政绩资本”,甚至提供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在错误政绩观的主导下,一些官员缺乏长远观念,为了在短时间获得立竿见影的政绩效果,只做表面文章,不求工作实效,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因此,我认为,发改委官员否认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爆发可能,固然可以稳定人心,减少决策者、投资者、民众对地方债务风险的担忧,但是有可能给某些热衷举债发展的地方政府发出错误信号。

    我的观点是,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不能因为地方政府的抵制,就放松对地方融资的监管,而且要让地方政府融资监管走上法制轨道。通过提高法律制度的执行力,依法依规治理地方政府过度负债、非法融资。更重要的是,要给地方政府集资举债套上审批“紧箍咒”,让地方政府在负债上“政绩工程”时有所顾忌,不敢轻易贪大求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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