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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由财政部代理地方政府发行债券2000亿元,列入省级预算管理。
根据已披露的相关省市的信息,一些省市的地方债发行规模已有调减,如重庆由去年的58亿元减为49亿元,云南由84亿元减至75亿元,北京由56亿元减为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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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核定发行180亿元,发行额度与2009年相同,连续两年居全国之首。福建省的发行额由去年的26亿元增至47亿元(不含厦门6亿元)。江苏省发行额由84亿元增至89亿元。河南由88亿元增至93亿元。
以上省市发行的地方政府债,期限均分为三年期和五年期两种,多数省市三年期、五年期债大致分别占70%和30%。而2009年发行的地方债,期限均为三年。
按目前的进度,今年的地方债发行比去年至少晚两个月。2009年首期地方债于3月27日便公开招标发行。
财政部预算司官员对财新记者表示,将调整2010年地方债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
财新记者了解到,财政部要求,2010年地方债资金将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不得安排经常性支出。且债券资金必须优先保障2009年后两批中央投资公益项目地方配套缺口。此外,债券资金要安排用于2010年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确保不留缺口。
北京市的54亿元债券资金,将用于中央投资配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资源能源保障等方面,重点支持25项工程。
重庆市的4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主要用于廉租住房、铁路、农林水、公共气象服务系统项目建设。其中,安排廉租住房项目12亿元,安排铁路项目10亿元,安排农林水气项目10亿元,等其他方面。
河南省93亿元地方债,省级留用28亿元,转贷市县65亿元。省级留用债券资金投向为,保障性安居工程2.9亿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5.26亿元,铁路建设项目10亿元。此外还用于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公检法项目等。转给市县的65亿元,主要考虑去年第三、四批中央投资市县配套缺口,2010年中央投资市县配套需求和市县综合偿债能力。
福建省提出,47亿元地方债资金中,27亿元用于校舍安全工程。
据了解,地方政府债券为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在证券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均可购买地方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