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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联会内地咨询服务中心近年收到不少港人求助:不少香港人在内地购置了物业、经商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在银行开设了户口,但有香港人要出售所购置物业时,办理更换工商营业执照时,在银行办理更换银行户口时,往往出现原回乡证号与现时所持回乡证号码不相同,而被拒绝一概不予办理。对此,广东省公安厅近日表示,为减少港澳居民在内地投资、购房、办理银行业务等带来的不便,从2009年4月起,省公安厅出入境部门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统一规范了为有需要的港澳居民出具通行证换发证明的办法,证明新的通行证根据原通行证换发。
据介绍,为进一步方便港澳居民持通行证来往内地,公安部出入境部门正在研究实行通行证“终身号码”,借鉴香港身份证的模式,实行港澳居民通行证号码终身制。如需记载换领次数,广东省公安厅可以在电脑或在回乡证的某个位置显示领取回乡证的次数。广东省公安厅称,公安部出入境部门正在研究实行通行证“终身号码”,以彻底解决因换发证件致使新旧通行证号码尾数变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