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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交管部门在市区某处繁华路口道路中央竖立“交警提示”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严禁向乞讨人员施舍钱物”。此举引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网友也纷纷对此各抒己见。市交管局局长认为其措辞欠妥,以将“严禁施舍”警示牌更正为“请勿施舍”。并表示还将在省会多个路口竖立“请勿施舍”警示牌。(7月12日《燕赵都市报》)
多年来,街头乞讨已经成了不少城市管理的一种顽症,严管一阵,可能会好上几天,稍有松懈,马上又卷土中来。乞讨人员的真是身份很难以鉴别,许多乞丐自述的悲惨经历更是真假难辨。不少人以乞丐为职业,甚至以乞讨致富这也大有人在。乞丐已经无形中形成了一种“行业”,有些地方已经形成了所谓的“乞丐帮”。有些大学生甚至也混进了这一行业。
一些乞讨人员在乞讨时甚至不摘手段,弄得市民十分尴尬、难堪,已经干扰到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和生意的经营。
近年来,城市乞讨人员又把“经营阵地和据点”延伸和扩展到了市区交通要道的机动车道上,乞讨人员利用车辆等红灯时间,进入行车道以各种方式行乞:有的妇女背着一个孩子,有的手拿鸡毛掸子或擦布,象征性的在小车前挡玻璃擦来擦去,在司机眼前晃来晃去。这些人多是讨钱不要物(当然好的也要)。不施舍一些吧,他们老是缠着不走;给些吧,着实不是真实心愿。
对此,交警也有难言之隐:行乞人员成群结伙,一个路口仅凭一两名交警与乞讨人员“打游击”,难以有效制止。故而,这种现象才愈演愈烈。
乞讨人员在繁华的十字路口进入机动车行车道行乞不仅破坏公共秩序,也给行乞人员自身带来生命安全威胁。机动车驾驶员如果在这里向乞讨人员施舍,实际上是在奉献爱心的同时破坏了公共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这些都属于实际上都属于违规行为,而且,乞讨人员是违法在先。
石家庄市在繁华路口道路中央竖立“严禁施舍”的标语警示牌,既合理,有合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有人认为其言辞有些强硬,不具有人性化。笔者对此持不同见解。既然机动车道上乞讨和施舍违反了法规,为了维护法规的尊严,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就应该“严禁”,完全没有“请勿”的必要。实际上,严格执法,正是更人性化的写照。
笔者认为,石家庄的做法,不仅值得学习和推广,更应该依此为契机,促使政府关部门携手齐抓共管城市乞讨人员这一城市顽症,既使乞讨人员都能得到合理合法的去处,也使城市变得更安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