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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过调研发现:基层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长期形成,药品加价比例非常高,乡镇卫生院普遍达到60%以上,村卫生室达到80%以上,如果仅取消15%药品加价,难以根本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的机制,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也非常有限。
通过深入调研后,省医改领导小组达成共识:这项改革不能仅局限于取消15%的药品加价,而是应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彻底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建立一个新机制,使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医务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工作积极性得到保护;同时将药品价格真正降下来。
改革思路形成后,省医改领导小组提出以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为突破口,在全省32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经过4个多月几上几下的反复讨论、研究、修改,最终形成了《安徽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改革试点方案及机构编制标准、分流人员安置、绩效考核、财政补偿、药品使用与采购配送办法等8个附件,经过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和11月23日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以省政府正式文件印发。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